请项目负责人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审核签字盖章后的结题报告(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交至学院。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电子版须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上传至校科研管理系统。
学校通知详见:关于开展2021年立项的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理工类)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hdu.威廉希尔亚洲.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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