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6级、2017级学生延长学年的通知

发布者:虞成磊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826

各学院:

2021届毕业生即将离校,2016级、2017级部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的学生,可申请延长学年继续留校学习。现将延长学年审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符合延长学年条件的学生,在77日前完成延长学年的申请,学院在79日前审核后报送教务处。

二、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下载填写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见附件1,或教务处网站下载)。申请表必须有家长签字同意,注意一定要家长亲自签字,不能代签,如果家长无法亲自签字,可以签在白纸上(上面写明“我已知晓XXX无法按时毕、结业,同意延长学年”字样,并签字),并附上身份证,拍照后传送辅导员或学生本人,该材料做为延长学年申请的附件一并提交。学生学习和学院帮扶计划表也要作为附件一起提交。

2、学院审核:

学院教科办审查学生的申请资格,并将学生学分情况填写在申请表中。

学生辅导员、副书记、副院长审核签字后,由学院教科办将表格报送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1、退学试读学生再次符合退学警示条件的,学院可不同意其延长学年申请,直接让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2、已有两次退警或本学期初刚收到过退学警示的学生,本次符合退学警示条件的,应在提交延长学年申请表的同时提交退学试读申请。(试读申请表见附件3,或教务处网站下载)。

2017级学生,已受两次退学警示且本次学分审核时又符合退学警示条件的,其入学以来平均每学期所获有效课程的学分小于14学分的,不可申请试读,学院可不同意其延长学年申请,直接让其办理自动退学手续。

3、因有补考未能确定是否符合退学警示条件的且该次退警可能会引起学生退学的,学院可以先保留学生的申请表,等下学期初补考结束之后再进行审核、签字并报送教务处。

4、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不得申请延长学年。          

5、符合延长学年条件的学生,可向宿管办提出集中住宿申请。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含学生学习及学院帮扶计划表)


教务处

2021625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附学生学习及学院帮扶计划表).doc